|
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
780-1985《包装--货物搬运图示标志》。
1
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种类、名称、尺寸、颜色及使用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货物的运输包装。
2 标志的图形和名称
图示标志共12种,其图形和名称规定如表所示。
|
标志号
|
标志名称
|
标志图形
|
使用说明
|
|
标志1
|
小心轻放
|
|
用于碰震易碎、需轻拿轻放的运输包装件
|
|
标志2
|
禁用手钩
|
|
用于不得使用手钩搬动的运输包装件
|
|
标志3
|
向上
|
|
用于指示不得倾倒、倒置的运输包装件
|
|
标志4
|
怕热
|
|
用于怕热的运输包装件
|
|
标志5
|
远离放射源
及热源
|
|
用于指示需远离放射源及热源的运输包装件
|
|
标志6
|
由此吊起
|
|
用于指示吊运运输包装件时放链条和绳索的位置
|
|
标志7
|
怕湿
|
|
用于怕湿的运输包装件
|
|
标志8
|
重心点
|
|
用于指示运输包装件重心所在处
|
|
标志9
|
禁止滚翻
|
|
用于不得滚动搬运的运输包装件
|
|
标志10
|
堆码重量极限
|
|
用于指示允许最大堆码重量的运输包装件
|
|
标志11
|
堆码层数极限
|
|
用于指示允许最大堆码层数的运输包装件。图中N为实际堆码层数,印刷或喷涂时用阿拉伯数字表示
|
|
标志12
|
温度极限
|
|
用于指示需要控制温度的运输包装件
|
3
标志的尺寸、颜色
3.1 标志的尺寸
标志的尺寸一般分为4种,见表。
|
尺寸
号别
|
长
|
宽
|
|
1
|
70
|
50
|
|
2
|
140
|
100
|
|
3
|
210
|
150
|
|
4
|
280
|
200
|
注:如遇特大或特小的运输包装件,标志的尺寸可以比表2的规定适当扩大或缩小。
3.2 标志的颜色
图示标志的颜色一般为黑色。如果包装件的颜色使图示标志显得不清晰,则可选用其他颜色印刷,也可在印刷面上选用适当的对比色。一般应避免采用红色和橙色。粘贴的标志采用白底印黑色。
4 标志的使用方法
4.1
标志的标打,可采用印刷、粘贴、拴挂、钉附及喷涂等方法。印刷时,外框线及标志名称都要印上;喷涂时,外框线及标志名称可以省略。
4.2 标志的数目及位置规定如下:
4.2.1 箱状包装: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的明显处;
袋、捆包装:位于包装明显处;
桶形包装:位于桶身或桶盖;
集装箱、成组货物:粘贴四个侧面。
4.2.2 下列规定适用于标志6和8。
标志6"由此吊起"应标打在包装件两个相对侧面的实际起吊位置上。
标志8"重心点"应标打在能正确标示出包装件实际重心位置的四个面上。
4.3
标志的文字书写应与底边平行;出口货物的标志,应按外贸的有关规定办理;粘贴的标志应保证在货物储运期内不脱落。
4.4
运输包装件需标打何种标志,应根据货物的性质正确使用。
4.5
标志由生产单位在货物出厂前标打。出厂后如改换包装,标志由改换包装单位标打。
附加说明:
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出。
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和负责起草。
本标准1963年10月首次发布,1973年9月第一次修订,1985年6月第二次修订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锦、王巨钢。
本标准委托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负责解释。
|